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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看守內閣18日決定,將從19日起撤銷曼谷及其周邊地區的緊急狀態法實施,轉而實施管製程度相對較低的國內安全法。國內安全法將實施至4月30日。


    泰國從今年1月22日起開始在曼谷以及周邊的暖武里府、北欖府和巴吞他尼府部分地區實施緊急狀態法,以應對反政府集會領導人素貼發起的大規模集會示威。原計劃該法案實施60天,但2月份泰國民事法院作出警方不得利用該法武力鎮壓反政府示威者的判決,此後多方認為該法已經沒有繼續實施的必要。


    此外,看守政府還受到來自商業機構的壓力。商業機構控訴該法使泰國旅遊業受創,呼籲撤銷這一法案。由於集會示威尚未完全平息,且本月底將舉行國會上議院選舉,4月要舉行下議院選舉補投,泰國看守內閣決定繼續在上述地區實施國內安全法。


    泰國媒體報導說,看守總理英拉當天坐輪椅參加內閣會議。她在上週赴清邁考察時不慎崴傷左腳,需要兩個月才能完全康復。


    另據報導,泰國看守政府副總理兼外交部長素拉蓬18日表示,他本人及其他6位副總理都已做好準備,一旦英拉遭司法機構裁決被迫辭職,其中一位副總理將承擔看守總理的職責。


    素拉蓬做出上述表態是因為泰國反貪污委員會已經就大米收購項目中的瀆職案件對英拉發起彈劾指控。此前,反貪委要求英拉在本月14日提供證詞和證據為自己澄清,後來又將這一期限延長了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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