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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軍方在今日稍早突然宣布實施戒嚴,並強調絕非政變。據泰國《民族報》報導,在戒嚴下泰國軍方可以行使以下權力,而最後的解禁權力,在於國王手中。


軍方擁有的權力如下:


-- 採取行動阻止戰爭或暴亂發生


-- 使用武器鎮壓動亂


-- 有權搜查、徵用或佔據任何處所或車輛


-- 審查資訊


-- 封鎖、搜查和控制郵政服務


-- 在戒嚴地方召開軍事法院審理案件


-- 動員平民協助軍隊


-- 有權取得如車輛或後勤物資支援軍事行動


-- 禁止公眾集會、出版、廣播、交通、通訊、旅遊、民眾活動


-- 實施宵禁


-- 摧毀、拆除或調整任何處所或位置,以執行軍事行動


-- 逮捕和拘留嫌疑犯最多7天


-- 市民無權追討軍事行動造成的損失


-- 戒嚴令只有國王下詔才能解禁





(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by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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