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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Tangmo與七台的合約一直談不攏,因為她在後期一直沒有為七台拍電視劇,甚至還與外台合作,但她仍然表示與七台合約沒問題。直到最近,七台的總監Nong發聲明宣布與Tangmo解約,稱這是雙方友好協商決定的。

對於解約一事,Tangmo回應道:“我跟七台的合約期還剩1年。之前我非常挑劇本,這是為了提高自己的演技。七台也一直有拿劇本來給我看,但還沒有讓我滿意的劇本。所以七台就同意我拍PPMV的電視劇《Plerng Dao》了,讓我有機會從別的地方獲取經驗。後來,我就覺得這是領導給我的恩惠,所以我不想離開。以前我曾經受訪說過會一直留在七台。但領導批准我去跟外台拍電視劇,就像是我的專屬特權一樣。因為我是第一個跟外台拍電視劇的演員,我覺得自己獲得了天賜的禮物。但過了一段時間,就有其他演員也去問台裡,為什麼他(她)不能像我一樣去外台拍戲。這讓我感到不安,害怕別人問制度何在,所以我們共同友好協商決定解約。”

“其實,當有人問為什麼我可以去外台拍戲時,​​領導也問過我應該怎麼找出路。起初我提議,第一我不拍《Plerng Dao》也行,或者要么我跟七台解約。領導跟我一致認為,等拍完那部劇,我跟七台的合約也剛好到期了。台裡的領導說無論如何我都還是七台的一份子,但我長大了,想讓我自主決定接什麼工作。但台裡的領導還答應說會一直送劇本來給我。至於我跟外台拍戲的事,我只向一位領導提出申請,但決議還沒提到董事會,所以造成了麻煩,最後我必須得跟電視台解約。對此,我要感謝七台能發聲明給各媒體,否則大家就會誤會我做了什麼不好的行為。至於是否再跟七台續約,這是以後的事。當我恢復自由身後,其它台也有來聯繫我,很正常,我就留著考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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