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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憲法法院12日駁回了該國反對派要求判定大選無效的請求。

泰國憲法法院在一份聲明中稱,已經拒絕了泰國民主黨要求判定2月2日大選無效的請求,並指出這種請求並無充足理由。

泰國選舉委員會初步公佈的選舉結果顯示,執政的為泰黨預測大勝,但是泰最大反對黨——民主黨執行委員會決定尋求法律途徑判令國會大選無效。

泰國民主黨發言人差瓦儂·因達拉哥瑪拉素表示,民主黨向憲法法院提出兩項申訴。第一項申訴直接針對選舉。該黨認為選舉違反了憲法,尤其是第六十八條,即禁止人們破壞君主立憲製或通過違憲手段攫取權力。


在另外一份請願書中,泰國民主黨申請解散英拉的為泰黨,理由是該黨宣布實施緊急狀態法,而這意味著選舉無法在正常情況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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