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公布一項決議,建議各大學修改規定,允許變性大學生可以穿著不同性別的服裝出席畢業典禮,並能領取畢業證書。
英文報刊「民族報」今天報導,一名大學生向國家人權委員會申訴,指出校方不允許變性人學生穿女裝,若穿女裝出席畢業典禮就不能領取畢業證書。
申訴指出,以女性方式生活的男學生是大學裡的一部分,但被校方不公平對待。他們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限制,自由被剝奪,造成他們生活壓力。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變性大學生穿著不同原本性別、與學校規定不同的服裝就無法領取畢業證書,這是校方不尊重人性尊嚴、違反人權。
國家人權委員會呼籲大學修改法規,以促進人權、自由、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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